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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发布2022年度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方案:建成20座智能化煤矿
字号:[    ] 发布时间:2022-02-22 08:58:29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 发布人:刘一鸣

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省深入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能源局,各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提升煤矿智能化和本质安全水平,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省能源局制定了《2022年度全省深入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能源局
 
2022年1月27日
 
 
2022年度全省深人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方案
 
  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 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能源安全新战略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是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全方位推动我省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技术支撑, 是实现煤矿减人增效、提高煤矿本质安全的有效手段“ 为深入推进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工作, 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能源安全新战略和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落实我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以采掘智能化工作面建设为重点, 加快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 推进煤矿向本质安全方向迈进。2022 年新建成20 座智能化煤矿, 建设1200 处智能化采掘工作面〔新建设500 处、上年度结转700 处) , 力争建成850 处, 推动30 座煤矿开展5G 场景应用, 全面推进煤矿固定场所无人值守, 关键环节机器人替代。
 
  二、主要任务
 
  ( 一) 全省煤矿
 
  1.建成20 座智能化煤矿。
 
  2.开工建设200 处智能化综采工作面。
 
  3.新开工建设300处智能化掘进工作面。
 
  4.持续推进上年度未建成的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全部建成。
 
  5.推动30 座煤矿开展5G 场景应用。
 
  6.推进井下固定硐室力争实现无人值守。
 
  7.所有90 万吨以上矿井, 皮带运输系统实现集中控制。
 
  8.推进皮带运输系统实现机器人巡检。
 
  (二) 集团公司煤矿
 
  建成12 座智能化煤矿, 建设80 处智能化综采工作面, 203处智能化掘进工作面,所有井下固定硐室实现无人值守, 皮带运输系统实现集中控制。其中:
 
  1.晋能控股集团, 6座煤矿, 40处综采, 104处掘进。
 
  2.山西焦煤集团, 3座煤矿, 24 处综采, 51处掘进。
 
  3.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1座煤矿, 6 处综采,8处掘进。
 
  4.潞安化工集团, 2座煤矿, 10处综采, 40处掘进。
 
  (三) 地方所属煤矿
 
  建成9座智能化煤矿, 建设129处智能化综采工作面, 129处智能化掘进工作面。其中:
 
  1.太原市, 1 座煤矿, 3 处综采, 3 处掘进。
 
  2.大同市, 3 处综采, 3 处掘进。
 
  3.长治市, 20 处综采, 20 处掘进。
 
  4.朔州市, 1 座煤矿,15处综采,15处掘进。
 
  5.阳泉市, 5 处综采, 5 处掘进。
 
  6.晋城市, 2 座煤矿, 20 处综采, 20 处掘进。
 
  7.忻州市, 8 处综采, 8 处掘进。
 
  8.吕梁市, 22 处综采, 22 处掘进。
 
  9.晋中市, 2 座煤矿, 20 处综采, 20 处掘进,
 
  10.临汾市, 3 座煤矿, 12 处综采, 12 处掘进,
 
  11.运城市, 1 处综采, 1 处掘进。
 
  三、推进举措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市能源局, 省属煤炭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 全面落实目标责任, 细化任务、明确措施, 做好煤矿智能化建设的人、财、物保障。加强考察调研、学习交流, 统筹安排智能化建设工作, 对上年度结转项目与今年新建项目要压茬推进, 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
 
  (二) 明确建设思路, 开展《指导手册》培训。认真做好《指导手册》培训工作, 要做到“ 煤矿全覆盖、人员全覆盖、内容全覆盖”。煤矿要根据矿井实际情况, 对照手册认真研究解决方案,选择合理的技术路径, 制订适合的智能化各系统配置路表,“一矿一策” 开展智能化建设。
 
  (三) 强化精准调度, 提高在线填报准确率。按照“ 所见即所得” 要求, 提高智能化项目管理系统APP 的在线填报率与准确率, 各市、各集团要查漏补缺, 对所有涉及智能化建设项目的煤矿全覆盖安装, 并指导煤矿在线填报, 做到项目进展及时掌握,项目数据实时汇总, 实现对智能化建设进展的精准调度。
 
  (四) 树立结果导向, 加强日常考核通报。以验收评定结果为导向, 建立“ 赛马” 机制。完善智能绿色工作推进简报, 对各市、集团目标任务序时进度完成率进行单月调度, 双月排名通报、结果向各市政府、各集团进行反馈。对目标任务滞后、推进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五) 科学稳步推进,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煤矿智能化建设改造要科学推进, 确保安全生产, 生产矿井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必须按照本质安全的要求进行智能化改造, 验收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新建煤矿( 含生产煤矿水平延深) 必须按照智能化标准建设, 未达标的不得竣工投产;灾害严重矿井必须安排智能化工作面项目。
 
  (六) 推动5G建设, 积极拓展应用场景。持续推动5G 技术在煤矿关键领域的应用。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要全部实现智能化;加快推进供电、排水、皮带实现无人值守, 机器人巡检能上尽上;加快煤矿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 积极探索危险岗位机器人替代, 加快辅助运输系统智能化改造。
 
  四、有关要求
 
  (一) 尽快确定煤矿名单。各市、各集团要严格按照压茬推进、全面铺开的原则及时分解目标任务, 今年新建设任务要优先安排未开展智能化建设的煤矿, 严禁上年度结转项目按照新建设项目报送。任务清单于2022 年2 月11日前上报省能源局, 同时将上年度1000 处智能化采掘项目完成清单一并报回。
 
  (二) 有序加快建设进度。对上年度未建成结转的智能化采掘工作面要全部建成, 2022 年底前自评未达到评定标准的取消能力公告, 督促煤矿集中力量进行智能化建设· 对今年新安排的项目, 要合理制定工作计划, 确保达到目标要求。同时, 要着眼2025年长远目标, 统筹规划大型及灾害严重智能化煤矿建设, 提前布局, 争取主动。
 
  (三) 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各参建企业要明确专人负责煤矿智能化工作信息上报工作, 每月28 日前在智能化项目管理系统APP 内填报更新进展, 各市、各煤炭集团公司做好审核工作。省能源局将依据APP 中汇总的项目进度信息进行排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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