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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两个比照”政策研究 推动中部六省高质量发展
字号:[    ] 发布时间:2022-07-18 14:54:35 来源:中煤协会咨询中心 发布人:马颖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公开招标启动了“调整完善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研究问题”(以下简称“两个比照”政策)的研究工作。此次“两个比照”有关政策问题研究工作,重点在于总结分析“两个比照”政策实施以来的进展、成效和不足,调整完善“两个比照”政策内容和方向,为进一步保证政策的精准有效实施,促进中部欠发达县(市、区)和老工业基地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咨询中心课题组赴企业现场开展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评估工作

  我国中部地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具有连南接北、承东启西的地域优势,是我国的粮食基地和能源基地,也是我国新时代谋求地区接续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要地。但长期以来,中部地区的发展依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尤其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注一)和243个欠发达县(注二)的经济发展依然缓慢。具体表现在:产业集聚程度不高、竞争力不足、结构单一化问题严重,县域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较为缓慢,产业和经济外向度水平偏低,外贸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有限等方面。

  为加快推进中部地区发展,变中部地区比较优势为发展优势,国务院于2006年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0号)。以此为根据,国务院又分别在2007年和2008年颁布了《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12号)和《关于中部六省实施比照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函〔2008〕15号)文件,要求中部六省地区可以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重点支持中部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和243个欠发达县(市、区)的改革发展。

  “两个比照”政策文件中涉及的“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最早于1999年1月和2003年10月开始实施,这两项政策在我国西部和东北地区实施后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其中,西部大开发政策主要包括了财税、金融、外资外贸、吸引人才和科技教育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还包括了面向企业的诸多普惠政策,最典型的就是2011年由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文件,提出依照《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政策也在2020年由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文件得以继续延续;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则主要包括了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结构调整、鼓励创新创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内容,同时还明确了关于项目投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国有企业改革、社会保障试点、沉陷区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实施措施。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实施比照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函〔2008〕15号)文件,中部欠发达县(市、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是以保障民生和提升地方公共服务能力为本,强调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借力发展特色产业、商贸物流,实施土地复垦和矿产资源勘查等措施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中部老工业基地城市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政策,则强调了要深化国企改革、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试点,加大对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实施增值税转型,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两个比照”政策的出台不仅是针对“中部塌陷”问题提出的施政方略,也是新时期促进我国中部地区崛起的有力支撑。“两个比照” 政策的贯彻执行让中部欠发达县(市、区)、老工业基地城市享受到了与西部和东北地区相同的利好政策,带动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同时也为中部地区发展“一中心、四区”战略定位奠定了坚实基础,是落实中部崛起战略的重要抓手之一。

  “两个比照”政策从出台至今已实行了14个年头,中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尤其在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严峻、能源价格频繁波动、市场主体困难增多等多重挑战下,实现中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需要做出更大努力,尤其对中部地区的能源企业来说,需要顺应新时代新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技术标准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充分结合中部欠发达县(市、区)和老工业基地城市区位、资源、市场、文化等特点,积极开展“两个比照”政策的研究、论证和申报工作,主动借助税务减免等国家惠企纾困政策措施,降低负担、提高抗风险能力、推动平稳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咨询中心供稿)

  注一  中部地区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山西省4个,分别为太原、大同、阳泉、长治;安徽省5个,分别为合肥、马鞍山、蚌埠、芜湖、淮南;江西省4个,分别为南昌、萍乡、景德镇、九江;河南省5个,分别为郑州、洛阳、焦作、平顶山、开封;湖北省4个,分别为武汉、黄石、襄樊、十堰;湖南省4个,分别为长沙、株洲、湘潭、衡阳。

  注二  中部地区243个欠发达县/市/区分布:山西省50个、安徽省30个、江西省41个、河南省54个、湖北省28个、湖南省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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