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工业大奖
煤炭行业初评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四届中国工业大奖申报受理和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工经工促〔2015〕28号),现就做好第四届中国工业大奖煤炭行业初评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行业初评推荐工作的领导
根据《中国工业大奖实施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成立煤炭行业初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初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领导和有关大型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行业初评并上报中国工业大奖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具体办事机构,负责提出第四届中国工业大奖煤炭行业初评推荐工作方案,组织煤炭企业和项目的申报,组织召开初评汇报会和日常联络、调研工作,做好中国工业大奖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坚持申报标准,保证推荐质量
“中国工业大奖”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我国工业领域最高奖项,是引领我国工业发展的方向、道路和精神的奖项。通过煤炭行业初评推荐的候选企业和项目必须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代表我国煤炭工业发展的先进水平,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煤炭企业和项目。
三、坚持评审原则,扎实做好初评推荐工作
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科学的评审原则,认真履行《中国工业大奖实施人员行为准则》。初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必须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得披露或擅自使用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中的所有信息,不得泄露“两委”委员名单、评审专家名单和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
四、严格评审程序,按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一)5月8日前拟定煤炭行业开展第四届中国工业大奖申报、推荐工作方案,动员具备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5月9日至6月10日,组织企业申报,汇总整理申报材料;
(三)6月中旬,初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企业申报汇报会,听取企业申报陈述,讨论提出初审推荐意见;
(四)6月下旬,召开初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初评意见,提出第四届中国工业大奖煤炭行业候选企业(项目)名单;
(五)6月30日前,将行业推荐意见、煤炭企业(项目)申报书上报中国工业大奖工作委员会;
(六)根据《中国工业大奖实施管理办法》,下半年由中国工业大奖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企业(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审、核实考证、审定公示。初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中国工业大奖企业申报书》和《中国工业大奖项目申报书》可直接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www.coalchina.org.cn)或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网站(www.cfie.org.cn)下载。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务于6月10日前一式四份报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并附送电子版。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铁旭初、孙忠男
电 话:010-64463894,010-64463370
传 真:010-64463986,010-64463372
邮 箱:xhzhb199366@163.com
网 址:www.coalchina.org.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100713)
附件:1、中国工业大奖企业申报书(2015年版)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