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煤炭行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通知》(云政发〔2020〕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煤炭行业整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2020〕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丽江市与云南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达成整合兼并意向,并经云南省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丽江市煤矿整治清单(第二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即2020年5月27日至6月9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向丽江市煤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反映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通讯地址:丽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丽江市古城区香格里大道915号。
联系电话:0888-5158056。
附件:丽江市煤矿整治清单(第二批)
丽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