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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关于收取2017年度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
字号:[    ] 发布时间:2017-03-09 00:00:00 来源:国家煤炭工业网 发布人:

中煤协会会员[2017]11号

各会员单位:
  长期以来,广大会员单位认真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保证了协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此,我们对广大会员单位多年来的鼎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会将坚持以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为重点,着力促进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坚持以建设中国特色一流协会为目标,继续深化协会改革,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反映会员诉求。同时希望会员企业将行业发展及企业经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我会反映。
  2017年会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按照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缴纳标准,副会长单位20万元/年;常务理事单位10万元/年;理事单位5万元/年;会员单位1万元/年。
  各单位具体缴费标准已在附件中标注,并可登录国家煤炭工业网理事会栏目查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名单。
  二、汇款办法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将会费汇至我会资产财务部。
  户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开 户 行:工行北京和平里北街支行
  账    号:0200004209089103925
  汇款用途:请注明“单位名称+2017年度会费”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的规定,全国性社会团体向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收取会费,使用财政部印(监)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为确保会费发票及各种信息资料的准确寄达,请汇款后,认真填写《缴纳会费回执表》(见附件),电邮或传真到我会会员工作部。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忠男、孙恩泽
  联系电话:(010)64463370
  传    真:(010)64464115、64463986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100713)
   电子邮箱:mtxhhyb@163.com

  附件:缴纳会费回执表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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