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9 09:50 星期五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主办
首页 >> 头版新闻 > 正文
关于征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条文释义(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字号:[    ] 发布时间:2021-03-08 08:35:00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发布人:刘一鸣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
 
征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条文释义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矿安综函〔2021〕36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帮助煤矿企业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准确掌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提高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效能,有效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编制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条文释义(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市、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所属驻地监察分局、本辖区重点煤矿企业认真研究,汇总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反馈至国家矿山安监局安全基础司。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请登录国家矿山安监局政府网站(www.chinacoal-safety.gov.cn)“征求意见”栏目下载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及电话:梁子荣,010-64464789、64464294(传真);电子邮箱:hgsjcc@126.com。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1年3月4日
 网站声明:凡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各类新闻,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
 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相关链接:

主办: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承办: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与信息部

技术支持:北京中煤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声明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京ICP备19006080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7339号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博 官方头条号